宁乡隶属长沙,地处湘中东北部、湖南“五区一廊”金三角地带,是长沙通往湘中、湘北要冲,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先后出土了四羊方尊、人面纹方鼎等2000余件商周青铜国宝,被誉为“南中国青铜文化中心”。宁乡人文荟萃,从理学大家张栻,到前国家主席刘少奇、人民司法奠基人谢觉哉等,再到当代中国科协荣誉主席、原中国科学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光召,人才辈出。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资源达40多种150多处,铁、锰、海泡石、温泉等项目已得到开发。交通发达。宁乡是“红色之旅”的重要线路。刘少奇故居花明楼是国家首批4A景区,与韶山毛泽东故居、灰汤温泉紧邻相串,已成为湖南四大黄金旅游线之一。灰汤温泉是中国三大高温温泉之一,水温高达89.5℃,灰汤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成为中国中南地区著名的休闲疗养度假区。宁乡又是东亚和东南亚最负盛名的佛教文化区域之一。沩山是长沙市重点开发的三大名山之一,山间密印禅寺始建于唐代,是佛教禅宗沩仰宗的发源地和祖庭,其主殿万佛殿四壁镶嵌12988块贴金佛像,创吉尼斯记录;山谷的青洋湖是全国三大土坝水利工程之一,北侧的千佛洞,是可与张家界黄龙洞、桂林芦笛岩相媲美的天然溶洞。
宁乡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